2025年4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受贿案。张平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772万余元人民币,成为近年来纪检监察系统反腐力度的又一标志性案件。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张平在2008年至2023年间,担任贵阳市纪委常委、贵阳市委副书记、贵州省纪委副书记及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中,涉及金额高达4772万余元人民币。
张平在庭审中当庭认罪悔罪,表示自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深度捆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他承认自己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同时在组织生活中不如实说明问题,甚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张平在职期间的职务行为记录、涉案资金流向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张平及其辩护人则对部分指控提出异议,但最终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张平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鬼,其违纪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也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多名地方纪委监委高位官员因涉嫌腐败被查处。例如海南省纪委副书记陈笑波、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绍文等人均因类似问题被调查。
张平的案件再次提醒人们,纪检监察干部并非天然免疫于腐败风险。中纪委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身,加强自我革命,做遵规守纪的标杆。同时,此案也表明,反腐败斗争仍需持续深化,以确保权力运行始终在阳光下进行。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他们表示,张平案件的审理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和反腐决心。
张平案不仅是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更是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治理的一次深刻警示。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和宣判,公众期待能够看到更多关于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反思与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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