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的漫长征程中,民营企业曾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本应在政策的扶持与呵护下蓬勃生长。然而,湖南长沙申奥房地产开发公司却深陷一场近乎毁灭性的灾难,六亿资产一判清零。这一案件不仅让企业遭受灭顶之灾,更在社会各界引发了对司法公正和营商环境的深度思考!
刘光辉
政策沃土:企业萌芽与成长的时代机遇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改革开放的浪潮风起云涌,民营经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黄金期。湖南长沙市作为中部核心城市,住房需求急剧攀升。为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题,长沙市开创性地推出了一种独特的经适房开发模式:房地产企业可自主寻找项目用地,自筹资金,在落实好项目用地后向长沙市政府申报。随后,长沙市经适房领导小组对项目选址、城市规划以及企业资质展开全面且细致的综合考评,只有通过考评的项目才会报市政府上会研究,获批后的项目最终由市发改委完成立项程序。
这种创新模式既有效缓解了政府土地储备不足的难题,又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长沙申奥公司的掌门人刘光辉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敢闯敢拼的创业精神,迅速捕捉到这一难得的机遇。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他终于在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鄱阳村成功觅得600亩土地资源,为日后的企业创业发展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申奥公司向长沙市政府申报后,经综合考评,长沙市经适房领导小组于2005年10月28日下发《关于同意建设鄱阳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批复》。此后,刘光辉全身心投入项目开发建设,不惜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鄱阳小区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项目建设得以有序推进。
项目建成后,2009年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一行20人在省市领导的陪同下,莅临鄱阳小区经适房项目现场考察调研。他们对长沙申奥公司致力于为城市困难家庭打造优质舒适的居住环境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也对长沙市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模式进行了专题报道。
命运波折:官员落马引发的连锁风暴
2018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总经济师孙敏突然落马,在湖南官场引发不小震动,也牵扯出孙敏一系列受贿问题,其中就包括刘光辉向其行贿的犯罪线索,刘光辉和他的长沙申奥公司一时被推上孙敏受贿案的风口浪尖。
2019年8月,孙敏出庭受审图
2020年12月11日,湖南省洪江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长沙申奥公司向孙敏、杜旭辉行贿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对刘光辉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长沙申奥公司判处罚金400万元;认定沙申奥公司行贿孙敏、杜旭辉与鄱阳小区经适房项目部分土地未通过招拍挂直接协议出让有因果关系,判决补缴土地出让价款519,259,349元,没收违法所得66,154,759.9元。判决生效后,洪江市财政局申请强制执行,长沙申奥公司耕耘20载辛勤积攒的6亿资产被一判清零。
轻罪重罚:当年优惠政策,如今变司法绞索
政策依据与司法判决的背离
刘光辉自走出监狱的那一刻起,便踏上了申诉之路。他坚信洪江市法院的判决完全脱离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背景,甚至存在捏造事实、虚构因果关系的问题,是典型的远洋捕捞和轻罪重罚,给法治环境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刘光辉在申诉理由中着重强调,鄱阳小区经适房配建20%的经营性用房是按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政发(1998)45号文件规定办理的,并非行贿所得。洪江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以长沙申奥公司开发的鄱阳小区经适房项目未通过招投标程序,土地变性未通过招拍挂为由,就没收追缴长沙申奥公司6个亿,纯粹是强夺民财。
长沙市政府自1995年开始推行的经适房开发模式,是经过深思熟虑和实践检验的政策举措。该模式明确规定,项目采用企业自主择地、政府综合考评的方式,旨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同时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模式下,长沙市开发的47个经适房项目均未采用招投标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市政府为了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经适房建设,在立项的经适房项目中合理划出20% – 30%的面积,用作经营性用房,如商业铺面、幼儿园、业主会所等,其收益用于平衡企业的开发资金。并且,经营性用房分摊的土地变性不通过招投标程序,直接办理协议出让,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也是长沙市政府红头文件明确规定的内容。长沙市政府给长沙申奥公司核定的经营性用房占总面积的20%,而且申奥公司在2014年前已严格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全额补交了土地出让金。
评估报告的问题与影响
法院没收刘光辉企业6600万元违法所得的依据是评估公司的报告,但该报告存在明显缺陷。在评估过程中,完全忽视了开发商的实际投入和成本,资金利息、时间成本以及人力成本等重要因素都没有被纳入考量范围。而这些成本恰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忽视这些关键因素必然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偏离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另外,政府限价政策使得开发商的运营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企业回收成本和保本盈利变得分外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法院判决没收6600万元违法所得,无疑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最终走向破产。
如今,申奥公司已深陷绝境,面临破产命运。曾经与公司紧密合作的伙伴们,见此情形纷纷离去,使得公司的运营更加艰难。众多项目也因此处于烂尾状态,大量农民工辛苦劳作的报酬得不到支付,他们开始讨薪,而这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滚雪球般不断涌现,使得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极易滋生群体事件,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严重隐患。
刘光辉被判处两年半刑罚且处以400万元罚金,与企业当时实际经营状况严重不符。企业虽然在相关问题上存在争议,但彼时正处于正常开发运营阶段,并且在前期对城市住房建设做出了显著贡献。对于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来说,400万元的罚金数额巨大,这不仅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还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失去优势,甚至危及到企业的生存能力。
5.19亿元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更是超出了企业的承受极限。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已然在土地购置、项目建设等方面投入了巨额资金,再加上政策的支持,才艰难地推进项目建设。而这笔补缴金额几乎等同于企业此前的全部投入,企业实在无法承受,可能会因此而无法正常运转,最终只能无奈地走向倒闭。
艰难抗争:申诉路上的坎坷与希望
在经历了司法的沉重打击之后,刘光辉并没有选择放弃,他依然坚守着对真相的执着追求和对自身权益的坚决捍卫。2023年9月14日和12月5日,他两次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满心希望通过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能够找到与自己案件相关的关键证据,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
长沙市自然资源局在接到刘光辉的申请后,经过了认真、细致的核实和调查,分别于2023年10月10日和12月1日给出了两次函复。函复中明确表示,刘光辉的企业并未在土地价款追缴的名单之中。这一回复无疑为案件带来了新的转机,有力地表明了法院之前的判决存在错误,刘光辉企业在土地价款缴纳方面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刘光辉取得新的证据后,立即向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申诉,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本案申诉代理人胡定锋律师指出,长沙市1995 – 2009年间的经适房开发模式,属于《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赋予地方政府的先行先试改革权限范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的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原则,长沙市政府制定的企业自筹资金、自主选址征地、政府考评立项模式,实质是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的合法细化。鄱阳小区经适房项目、部分土地变性未招拍挂,按政策获得的20%经营性用房,与申奥公司单位行贿没有实质上的关联性,板子不能打到企业身上。
寻求公正:司法革新与制度完善的期盼
刘光辉案件的荒诞性凸显出司法机关在审理中存在的深层问题:机械套用法条、忽视政策变迁、未综合考量案件背景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这种一刀切式判决,不仅重创企业经济,还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削弱企业家对法治环境的信任。
当政策红利变成了套在民营企业家的脖子的绞索,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变成了原罪,创业与发展的热情便会大幅下降。为避免类似悲剧重演,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需从两方面着力:一是司法机关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专业素养,判案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得当;二是国家要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司法监督机制,保证司法判决公正透明,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湖南民企六亿资金一判’清零事件是对中国司法体系和营商环境的严峻考验。它提醒我们法治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只有持续进行司法改革和制度完善,才能实现法治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良性局面。这起案件的反思,是为整个民营经济群体寻找信心与希望,唯有制度革新与司法纠偏,才能让企业家重拾对法治的信任,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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