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4月16号了,山西大同的法院门口估计又得围不少人。要说这事儿,真是让人唏嘘——一对本该谈婚论嫁的年轻人,因为一场订婚宴后的争执,生生把日子过成了连续剧。男方被关了快两年,两家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网上更是吵得不可开交,连“订婚到底算不算数”“自愿还是强迫怎么界定”这些话题都被翻出来说了个遍。
故事需要从2023年5月说起。阳高县27岁的席家小伙和24岁的吴姑娘办了订婚宴,按照当地规矩,男方当天给了10万彩礼和一枚金戒指,还答应结婚一年后在90多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按理说这是喜事临门,两家人坐在一起喝喜酒时,估计都在盘算着婚礼日期。可谁能想到,第二天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突然报警说被强奸了。前一天还是人人羡慕的准夫妻,第二天男方就成了犯罪嫌疑人,这剧情反转得比电视剧还快。
一审在2023年底判了,席某某被认定强奸罪成立,判了三年。当庭他就上诉了,他妈妈郑阿姨更是急得整宿整宿睡不着。这两年里,郑阿姨几乎把高铁坐成了“通勤车”,北京、大同来回跑,找律师、整理材料、跑法院,用她自己的话说,“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还儿子清白”。4月15号这天,她又坐在去大同的高铁上,跟记者说:“孩子没伤害过她,二审必须改判无罪。要是结果不对,我们就一直申诉下去,哪怕耗到头发白了也要讨个公道。”这话听着让人心酸,当妈的看着儿子在看守所里熬得整个人都变了样,庭上哭着喊冤枉,换谁能受得了?
男方这边坚称是自愿,说两人发生关系后,女方因为房产证加名的事儿闹矛盾,一气之下报了警。可女方家属态度也很坚决,直接放话:“就是被强迫的,我们没因为钱和房子的事儿报警,就是要讨个公道。”两边各执一词,关键就在于“自愿”还是“强迫”的证据。一审时男方提交了11页的上诉状,列了八个疑点,说证据不足、事实认定有问题,可检方那边还是认定发生了性关系,到底谁说的是真的,成了卡在大家心里的一根刺。
这事在网上一发酵,评论区直接炸了。有人替男方喊冤:“订婚当天都欢欢喜喜的,第二天就告强奸,中间到底发生了啥?是不是有别的矛盾没说清楚?”还有人提到现实问题:“现在结婚成本多高啊,男方又是出彩礼又是承诺加名,万一婚没结成,钱房两空不说,还得蹲监狱,以后谁还敢轻易订婚?”但也有网友更理性,说:“不能光听一面之词,法律讲的是证据。要是女方真的被强迫,那必须得维权;可要是男方被冤枉,也不能让他白白受委屈。”
当然,也有不少争议性的声音。有网友直接问:“那个女方现在找到婆家了吗?”这话虽说有点刺耳,但也反映出大家对女方后续生活的好奇。还有人拿司法程序说事:“刑事案件靠的是公安侦查和法院审理,不是靠舆论站队。就算网上吵翻天,最后还是得看证据链够不够扎实。”更有人提到社会观念:“好多人觉得订婚了就是‘一家人’,男方就有‘主动权’,可法律上没领证就是未婚,自愿与否的界定可不能按老观念来。”
这两年里,类似的案件其实不少,订婚、彩礼、婚前性行为这些事儿,总能戳中大家的敏感点。有人觉得,现在的婚姻越来越像“契约关系”,房子、彩礼、加名这些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可感情一旦掺了利益算计,就容易出问题。也有人说,法律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得更细致,毕竟一边是可能影响一生的刑罚,一边是女性的身体权益,天平偏向哪边都得慎之又慎。
明天的二审宣判,不管结果如何,注定会引发新一轮讨论。作为旁观者,看着两家人从亲家变成“仇家”,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婚姻本该是两个人带着信任和爱意走到一起,可现在却因为一场争执闹上法庭,甚至让整个社会都跟着反思“亲密关系中的边界在哪里”。法律当然要讲证据、讲公正,但也希望大家在走进婚姻前,能多一些真诚的沟通,少一些利益的博弈——毕竟,感情不是生意,经不起这么折腾。
这场官司打了两年,与其说是两个人的恩怨,不如说是整个社会对“订婚自主权”“证据认定”“司法公正”的一次集体思考。希望法院能给出一个经得起推敲的判决,让无辜者不被冤枉,让受害者得到保护,也让大家对法律多一份信任。至于那些还在谈婚论嫁的年轻人,或许能从这事里明白:感情需要相互尊重,而法律,永远是最后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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