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打击是指在工作环境中,由于物体的掉落、飞出、倒塌或人为抛掷等原因造成的伤害。这类事故在建筑、制造、仓储等行业尤为常见。
在长沙市2025年一季度工伤申报数据中,1月份:物体打击事故256起,占申报总数20.24%;2月份:物体打击事故221起,占申报总数23.78%;3月份:物体打击事故338起,占申报总数25.14%。长沙人社特筛选出相关典型案例,以案示警,长鸣警钟,请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班前会宣教和安全培训,加强工伤预防相关举措,以减少和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
2025年1月7日,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晏某在长沙市某建筑项目装模时,用电锤打洞,由于电锤卡死不慎被电锤打伤右手掌。经医院诊断为:右手第四掌骨骨折。
案例二
2025年2月17日,湖南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杨某在某采矿场拱子上矿斗边进行手工退渣作业。靠底板边的顶板突然有一块约200斤的松石滑落并直接砸落杨某的左脚膝盖上。经医院诊断为:1、左髋关节脱位;2、左髋臼撕脱性骨折。
案例三
2025年3月5日,湖南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尹某在某中学东校区(二期)4层外架与楼层位置安装水平兜网,在结构梁上钻孔时不慎被飞溅的混凝土碎石打伤右眼。经医院诊断为:1.眼球穿通伤;2.眼内异物;3.玻璃体积血;4.角膜穿通伤;5.创伤性前房积血;6.创伤性晶状体脱位;7.创伤性视网膜脱离;8.外伤性白内障;9.屈光不正。
案例四
2025年3月25日,长沙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湖南某彩钢金属有限公司的围挡工陈某在拆围挡时,由于围挡板上的临时路灯掉下来砸到左手。经医院诊断为:左侧桡骨远端骨折。
长沙人社提醒:
1、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应明确示意接稳信号,用力适当,不得随意抛掷工具。
2、堆放物料应整齐、平稳、高度不超过1.5m。建筑基坑周边1m范围内,严禁堆土及堆放物料。在洞口上方作业时,若洞口封闭材料结构强度不够,则洞口周边2m范围内严禁堆放物品。
3、进行吊篮作业时,吊篮悬吊平台内要严格控制堆放物料的重量和高度,零散物料必须使用容器盛放,严禁堆放物料超过吊篮的额定荷载或物料超过吊篮篮筐的高度。吊篮上部所有材料拆卸后,均应放置平稳,不得靠墙立放或斜放或于临边放置。
4、脚手架搭设、拆除或拆卸作业不得上下同时进行。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域,并应由专人负责监护警戒,作业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应定期检查安全帽是否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若发现异常需立即更换,不得继续使用。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应适度。严禁使用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6、应挑选并佩戴大小合适的眼镜,防止作业时因眼镜脱落和晃动而影响使用效果。焊接用面罩应具备绝缘性,防止触电。使用面罩式护目镜作业时,累计8小时至少更换一次保护片。当防护眼镜的滤光片被飞溅物损伤时,要及时更换。
来源: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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